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16

116.圣言之所以能

116.圣言之所以能传遍整个地球,是因为地球上各个民族之间都有贸易往来,不仅经由陆路,还经由水路直达全球各个角落。因此,圣言一旦写就,就能从一个民族传到另一个民族,并在各处被教授。

属天的奥秘 #10367

10367.“但第七

10367.“但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表被视为目的的良善的状态,因而当一个人成为教会或教会的一个化身并进入天堂时的状态。这从“第七日”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七日”是指被视为目的的良善状态。因为既然之前的六日表示在天堂婚姻之前到来并为该婚姻所预备的人的状态,那么第七日就表示当这婚姻实际存在于这个人里面之时。该婚姻是指与人同在的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而是指当此人成为教会或教会的化身,并进入天堂之时。当一个人处于良善时,他之所以进入天堂,并成为教会或教会的一个倾向,是因为主流入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他的真理。祂流入内在人,就是这个人里面的天堂所在之处,并通过内在人流入外在人,就是这个人里面的世界所在之处。因此,除非此人处于良善,否则他的内在人就不会打开,而是仍旧关闭,无论他知道多少教义层面的真理。由于天堂存在于他的内在人里面,故可推知,当这内在人打开时,此人就在天堂;因为天堂并非存在于某个地方,而是存在于一个人的内层。人是照着天堂和世界的形像被造的,他的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被造的,他的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被造的(参看9279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706节的说明)。
  凡停下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整个人是什么样,完全取决于他的良善的本质,而非取决于他那没有良善的真理。因为他通过并照着他的良善而对待他人,或与他人合作,与他人产生共鸣,并与他人联系在一起,让自己被他人引导;而不是照着他的真理而如此行,除非这真理与他的良善一致。此处所说的“良善”是指此人的快乐、愉悦,或他的爱,因为属于这些的一切构成他的良善;只要他独自一人,凭自己思考,就会视那些支持这些良善的事物为真理。由此可见,一个人与主结合是通过良善,根本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
  虽然前面论述人的重生时,常常论述通过良善与主的结合,但由于如今教会之人大量关注属于信的真理,很少关注属于爱的良善,因而不知道什么叫良善,所以让我们进一步说一说被称为天堂婚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人生在各种邪恶中,从而生在各种虚假中,以至于若任由他自己,他注定下地狱。所以若要从地狱中被救出来,他必须完全重生,从主而生,这种再次出生就被称为重生。因此,为了获得重生,他必须先学习真理;属教会的人必须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学习真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教导什么是真理和良善,真理和良善则教导什么是虚假和邪恶。人若不知道这些事,绝无可能重生;因为他仍沉浸在自己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虚假中,称这些邪恶为良善,称这些虚假为真理。
  这解释了为何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必须首先到来,并光照一个人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被赋予人,是为了叫它能通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被光照,以便它们能被他的意愿接受,并转化为良善。当此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它们而实行它们时,真理就转化为良善。由此明显可知,与人同在的良善是如何形成的,并且人若不处于良善,就会新生或重生。因此,当一个人的意愿由良善构成时,他的理解力就由与该良善结婚的真理构成。此人的理解力实实在在地与他的意愿行如一体,因为一个人所意愿的,他在独自一人时会去思想。这就是那被称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天堂婚姻的。无论你说意愿良善,还是说热爱良善,都是一回事;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同时,无论你说理解与良善结婚的真理,还是说相信这真理,同样都是一回事。由此可推知,对一个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爱与信行如一体。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就是那被称为教会、天堂,以及主之国度的,在至高意义上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但那些热爱自己的邪恶,无论他们通过遗传所获得并自童年起就在自己里面变强的邪恶,还是他们为自己添加、新充满的邪恶之人,的确能领会并在某种程度上理解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但他们仍无法重生。因为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被主保持在这种状态下,好叫他能够重生。但当人热爱自己的邪恶时,这些真理就不会被赋予他内在人中的理解力,只被赋予外在人中的理解力;而这种理解力不过是关于真理的纯粹的记忆知识而已。这种人不知道何为良善,也不想知道,只知道何为真理。正因如此,他们认为教会和天堂在于被称为信之事务的真理,而非在于善行,也就是生活的事务。他们还以各种方式解释圣言,以支持他们自己的基本假设或原则。因此,对这种没有同时在生活上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是不存在的;因此,教会和天堂也是不存在的。此外,在来世,被他们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与他们分离;因为意愿中的邪恶会逐出它们,它们的位置被与他们所沉浸的邪恶一致的虚假取代。
  由此可见何为“安息日”所表示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这种结合因它所带来的安息而被称为安息日,因为“安息日”在于安息。当一个人处于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正通过真理被引向良善时,他会跟与他同在的邪恶和虚假争战。通过这些争战,也就是试探,邪恶及其虚假就被驱散和分离;然而,由此并不能获得安息,直到良善与真理结合。这时,人才会安息,并且主也安息,因为与邪恶和虚假争战的,不是这个人,而是与他同在的主。
  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日”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当主在世时,祂通过祂的人身与所有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恢复天堂的秩序;经过这种劳碌之后,祂使祂的人身与神性合一,还将它变成神性良善。因此,这时,祂安息了,因为地狱无法对神性良善动一根手指头。这解释了为何就至高意义而言,“安息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
  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即:当主在世时,祂首先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以便祂能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后来祂荣耀了祂的人身,把它变成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参看9199, 9315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715, 9809节的说明)。当主在世时,祂经历了最严厉的试探(参看9528e节提到的地方)。因此,祂通过将地狱从一个人身上移走,并以这种方式使他重生而拥有拯救他的神性能力(10019, 10152节)。关于一个正在被主重生之人的两种状态,可参看9274节提到的地方。在真理与良善在一个人身上实现结合之前,这个人不会进入天堂(8516, 8539, 8722, 8772, 9139, 9832节)。一个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96, 3490, 4402, 5688节)。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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